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21、22日,目前,广西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云博教育根据往年预计2019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会在7月公布,报名考务通知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注本站将及时更新!
下面是2018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相关事宜,考生们可以作为参考。
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0日9:00至2018年7月26日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到报名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自动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网上缴纳报名费完成报名。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核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7月23日-26日。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情况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的报名审核点,具体报名审核点信息如下: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报考“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不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4)符合报考条件第二项,报考级别选择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3项材料外另需携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
3.属地管理报考资格审核提供核验材料:
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2018年7月23日9:00至2018年7月30日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8年7月10日9:00至2018年7月30日17:00。
3.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因审批程序改革尚未审定,为不影响考生报名参考,本次考试收费采取预收方式进行,预收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待收费标准公布后多退少不补。
4.票据领取。票据做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领取时间: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2)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时间、地点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应资格审核点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3.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且在报名表上签名承诺。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