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出来之后,与自己的预期有所差距,大家可以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只能申请一次,复核结果公布后不接受再次复核的申请。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时间一般在成绩公布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网确定并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复核持续时间不长,对成绩抱有疑问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4、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湖南: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公众号(手机微信客户端搜索“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公众号后关注)点击“考试服务”进入“资格考试”中的“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查结果下达后,按照申请登记的步骤进入“资格考试成绩复查”页面,在“申请记录”中查询。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复核申请报送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由人社部考试中心协调开展复核并将结果反馈至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查询复核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5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应试人员可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考后服务”栏目办理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结果将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考后服务”栏目反馈,应试人员可通过线上方式自行查看。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陕西人事考试网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的州(市)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