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对监理工程师以及造价工程师(初始、变更及延续)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市住建委决定对上述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并暂停现场领取,相关人员可下载附件填写邮寄信息。
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对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邮寄证书范围:
1、注册监理工程师师初始、变更、延续证书;
2、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师初始、变更、延续证书;
3、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初始证书;
4、注册设备工程师(化工、暖通、给排水、供配电、输发变电)初始证书。
二、办理流程:
1 、行政相对人根据领证通知确认领证批次和领证人员名单,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附件1)。领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证书的还需填写“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附件2)。
2 、行政相对人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和“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如需)邮寄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
3、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延续的以及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的请将原注册证书原件和“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一起邮寄至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
4、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将人员注册证书邮寄给行政相对人。
5、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信息:
单位名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交易服务科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7室
邮政编码: 200032
联系电话: 54614788-1033
附件:
1. 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
2. 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