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公告,《公告》指出:
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其中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等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之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应急消〔2021〕97号)要求,切实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执业。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是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互联网址:https://shhxf.119.gov.cn)中公布的在湖南省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二是已取得营业执照,未通过系统自主录入但已在湖南省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主要针对2019年8月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的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按照《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等法规文件和现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503)等相关技术标准,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设备配备、从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情况是否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相关要求。
(二)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三)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
(四)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是否发挥应有作用。
(五)承接业务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六)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七)是否指派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八)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等行为。
(九)是否按系统备案要求自主录入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以及所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及书面结论文件;录入备案的相关信息内容是否齐全且真实。
三、工作步骤
(一)即日起至7月5日。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向登记地、执业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并提交承诺书(式样见附件)。各地消防救援机构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被检查场所,尤其是涉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同步进行检查。
(二)7月6日至9月30日。各地消防救援机构结合重大火灾隐患案件办理和火灾事故调查,集中清查相关单位、场所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倒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为和责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系统,对登记设立在本地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从业条件检查,对本地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检查,对系统录入备案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及书面结论文件内容不齐全或有明显逻辑错误的进行检查。总队将按一定比例进行复查。
(三)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对前期发现并已整改的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