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报名参加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的对象需具备《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中工程类职称包括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等。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广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经研究,我厅定于2020年12月份举办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拟安排在2020年12月12-13日,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报考情况将分批安排考试(考生无法自主选择考试日期,且如遇特殊情况有可能推迟组织考试),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考虑此风险并密切留意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考试考核”通知动态。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明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南宁市,具体以准考证标明的地点为准。
(三)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考试内容:
⒈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标准;
⒉国家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及我厅印发的最新版招标文件范本等;
⒊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实施细则等;
⒋国家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管〔2016〕116号)等。
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需具备《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中工程类职称包括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等。(对于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职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议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的专业等级标准。)
三、考试报名、审核及相关流程
报名方式为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经本人同意),符合上述考试对象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程序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一)网上报名时间与方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11月11日上午9:00~11月16日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照片审核。报考照片要求为考生本人电子版标准证件照片(符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清晰、不戴首饰等标准证件照片要求),此照片将应用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中(如考生在办证过程中提出更换照片即被视为替考,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作废,并对该考生处以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等处罚)。只有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报考操作;不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的人员,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使用非本人相片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替考(将被禁考2年)。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将不能更换,否则将被视为替考行为(将被禁考2年)、并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照片审核成功后,用A4纸打印《考试报名表》1份。
(三)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与方法。已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按属地原则到自主填报的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区直及中直驻桂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⒈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11月17日~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⒉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及要求:(1)报考人员需提交的纸质材料:A4纸打印的《考试报名表》1份(经工作单位初审,同时在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工作单位印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2)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不给发放证书或取消已取得的证书。情节严重者,将被禁考2年、并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四)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报送材料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11月23日上午9:00~24日上午12:00前将审查合格的本市考生报名资料报至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204室,邮编:530028,联系人:郑月汉)进行终审。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1)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在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考试报名表》装订在第1页,证书复印件装订在后面);(2)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汇总表。
(五)考试费用与考试资格。考试不收取费用,请报考人员于11月27日上午8: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状态为“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最终审核未通过)。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入库。为防止公共资源浪费,将对无正当理由缺考的报考人员采取停考1年的措施。
因正当理由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考前按规定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4;书面审批表提交地址为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204、205考试科,提交时间为办公时间),审批通过后记为“正当请假”。如未按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审批不通过的,将记为“无正当理由缺考”、并将被停考1年。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与方法。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12月8日上午9:00~11日上午12:00登录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成绩管理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交卷时,可在考试机上直接看到考试成绩合格与否。考试合格者,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员可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通过原报考账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进入“考试培训”,点击“企业信息”或“个人信息”中的“评标专家”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为简化办证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服务提速增效,今后不再通过网站发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积极组织规划、设计专家参加本次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的报名考试。
(二)联系方式:
报考条件等咨询电话:0771-2260298谢工。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771-5583251。(办公时间:南宁市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企业锁办理问题咨询:http://www.gxcic.net/other/help/help1.htm(仅限咨询企业锁办理业务)。
系统登录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仅限咨询登录问题)、客服邮箱:gxjsw@qq.com(仅限处理登录问题)。
附件:⒈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⒉疫情防控及考试纪律要求
⒊ 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⒋评标专家考试请假审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