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本月起实施。《暂行办法》明确,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与北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对职称评审全流程进行了科学规范,明确了申报人群、申报程序、评价方式、结果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
《暂行办法》明确了职称申报人群,凡是与北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以及在北京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不看国籍、户籍、地域、档案等关系,均可申报本市职称评审。
《暂行办法》规定,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简化职称认定程序,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就业创业成本。对于外省调入、系列转换、职业资格对应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任。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天津职称新规
每到年中
职称评审又提上日程
不知道大家的职称评审准备的咋样了?
申报的材料准备好没?
今年
天津多项有关职称的新规实施
快来看看
这些人可直接评高级
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2月28日废止。
其中规定,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详情)
这些人可提前一年申报职称
2020年3月9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等(以下简称“一线专技人员”),从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聘用和服务等环节,实施15项职称倾斜措施,相关政策均可就近享受一次。
其中明确,所有一线专技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专技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或考试,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一线专技人员可直接申报符合要求专业的正、副高级职称评审。(详情)
天津发放电子职称证书
日前,天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电子职称证书的适用范围、制发程序、证书效力、电子证书信息查验等有关要求。《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详情)
天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