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消防协会以提升协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协会专家库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促进技术交流与进步,规范技术咨询与服务行为为目的,印发了《北京消防协会专家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北京消防协会专家服务管理办法适用于专家库建设,以及专家聘任、使用等服务和管理工作,并对北京消防协会专家的工作职责和入库条件进行了介绍。
入库专家条件明确指出,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北京消防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消防协会专家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协会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单位和个人会员:
北京消防协会制定了《北京消防协会专家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试行。试行中遇有问题,请向协会秘书处反馈。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磊、张志昂
联系电话:63970581转8201、8510
附件: 北京消防协会专家服务管理规定.docx
北京消防协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