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造价工程师考试相关的一些信息,往往是在职考证人士所密切关注的,比如说证书丢失补办的问题。近日,云博教育获悉住建部发布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相关人员名单也同时公布了出来,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郑寿光等62名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信息予以公布,原遗失证书作废。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