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工程师证书的相关问题,一直是考证人士所关心的,按照规定,该证书需要经过注册,方能发挥效用,由此可见,在通过考试拿到造价工程师合格证书之后,进行证书注册是必经的过程。云博教育近日获悉,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书面资料现场审核的通知,小编特意整理如下内容:
关于开展2019年度无锡市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书面资料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苏建注函〔2019〕100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要求,无锡市对201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书面资料审核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注册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到期且已完成“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和“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网上申报和上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审核日期:2019.10.21-2019.12.31工作日
审核时间:9:00-11:30,13:00-17:00
三、审核地点:无锡市市民中心(观山路199号)8号楼736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0510-81822752
四、审核资料:(所有资料均核查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
1、《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须申请人签字、聘用单位盖章,原件留在审核部门);
2、《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核查后退还)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期至少6个月以上,原件核查后退还);
4、继续教育合格证明(2016-2019年,每年各30学时,四年共120学时,原件核查后退还);
5、造价工程师近三月在注册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证明须显示社保缴纳单位并可在网上核查。)
五、注意事项:市复核是针对“省系统”上报的申请事项进行网上审核和应提交的书面资料进行现场核查。
1、“省系统”中未读卡的申请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读卡之后方可进行网上审核。
2、“省系统”注册申请事项中流程追踪的“当前处理步骤”须到达“市复核”阶段方可进行审核。
3、所有上传的扫描件须清晰可辨识,“省系统”中工作业绩等各项内容须填写完整并与申请表保持一致。
4、“省系统”、“部系统”须同时进行申报,申请人须将“部系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签字盖章原件带现场审核留存。
5、因审核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符合条件退回修改等问题,请各申请人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在2019年12月20日前至现场进行书面资料核查。
6、为方便联系领取延续注册贴条,须将两个申报系统的联系电话及时更新且保持可联络。
7、领取延续注册贴条事宜将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公示—造价公告公示栏进行通知。
附件:
苏建注函〔2019〕100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