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在相应岗位配备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而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业务。近日,近日,云博教育从山西省住建厅获悉,山西2019年第十六批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不予通过的人员名单已公布,其中提到有3人未通过审核,小编特整理具体通知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第十六批造价工程师李莉等3人变更注册不予的通知(第60号)
晋建许公告字〔2019〕60号
李莉等3名申请人:
我厅收到你们提交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材料,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08〕2号)规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你们变更注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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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机构内)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1人).xls
附件2: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跨机构)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2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