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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8来源:点击数:506

导读:

   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通知。内容提到了申请一级建造师初始执业注册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只需向主管部门作..

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通知。内容提到了申请一级建造师初始执业注册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只需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即可。接下来,云博教育带大家了解一下信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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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和建造师的部分证明事项。


  附件:1.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2.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