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通过考试获取造价工程师证书之后,并不是马上就能执业的,因为按照国家的规定,此证书必须先经过注册,而第一次进行造价证书注册的人员可能不知道该如何操作,对此,云博教育搜集整理了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相关信息,本次为2019全国第9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公示的通知,以供大家参考。
关于2019年度第九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3066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282人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3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9年9月16日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548 KB 下载次数: 次]
附件2:尹晓晴等282名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附件1:何召翔等3066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