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
近日,云博教育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至此湖北省率先响应住建部号召,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省份。
通知原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19〕50号精神,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鄂人职管〔2005〕24号)第十条规定的,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相应科目。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