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2019年顺利实现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报考计划,就需要考生及时了解与消防相关的重要政策。近日,云博教育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2019年3月27日,住建部与应急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通知》要求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期,各地应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移交承接工作。福建省此次发布的通知正式相应并落实国家政策的举措。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和省厅《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若干意见》(闽建〔2019〕1号),易燃易爆工程和大型发电、变配电等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推行“互审制”,上述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本省设计单位承担。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请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单位资格申请表》(详附件),与加盖企业公章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并于6月3日前报送省厅科技设计处(联系电话:0591-87611990)。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单位资格申请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