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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政策,安全、消防工程师证书延续注册无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19-04-28来源:点击数:521

导读: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后,越来越多的相关部门纷纷响应国家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发布了减少办证材料的相关文件。近日云博教育从应急管理..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后,越来越多的相关部门纷纷响应国家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发布了减少办证材料的相关文件。近日云博教育从应急管理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了2019年 第11号公告,公告中指出在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延续注册时,申请人无需提供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以下为公告原文和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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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 告


  2019年 第1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应急管理部第二批取消的1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4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公布。


  附件:

W020190425372966535558.pdf

W0201904253729665393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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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注册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在申请进行证书延续注册时,无需再提供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取而代之的是由相关部门进行内部核查(安全工程师需要提交书面承诺)。这样的措施无疑是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便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