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考频指数】★★★★ 【经典例题】 1.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续期和消灭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 A.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B.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使用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50年 C.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D.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甲乙两个小区相邻。由于甲小区车流量较大,有增加出入口数量的需求,但需要使用乙小区修筑的道路。因此甲乙小区合同约定,甲支付乙一定的费用,利用乙小区的道路,以缓解车流量压力。该权利属于(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地役权 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取得的某住宅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决定将该土地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改变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B.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C.必须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D.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 【答案解析】 例题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例题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给人自己的不动产提供便利而设立的。 例题三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该土地已经变更了用途,不可自动续期。 【考点精讲】 一、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取得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或者抵押。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速记点评】 本知识点中,地役权的定义在历年真题中多次被考到,应给予足够重视。 知识点:证据的种类 【考频指数】★★★★ 【经典例题】 1.关于民事诉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在民事诉讼中,书证应提供原件 B.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C.未经过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谈话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D.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论据 2.在一起钢材购销合同纠纷的诉讼过程中,作为买方的施工企业将钢材供应商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价目表下载打印,并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则该证据种类属于( )。 A.物证 B.勘验笔录 C.书证 D.视听资料 3.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诉至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下列资料中,不属于证据的是( )。 A.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B.建设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C.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D.建设单位提交的答辩状 4.下列材料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的有( )。 A.书证 B.当事人陈述 C.律师代理意见 D.勘验笔录 E.电子数据 【答案解析】 例题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种类。对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资料,只要不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例题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种类。网上的信息属于书证。 例题三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种类。选项A属于鉴定结论,选项B、C属于书证。选项D是一个流程文件。 例题四 【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点是证据的种类。根据新《民事诉讼法》,证据的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考点精讲】 一、书证和物证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视听资料 (1)视听资料易于通过技术手段被篡改,所以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论据; (2)对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资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隐私权)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证人证言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2)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3)确有困难包括以下情况:(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4)作证方式除了通过书面证言,还可通过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5)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四、当事人陈述 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五、鉴定结论 (1)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作出的书面意见。 (2)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 (3)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六、勘验笔录 (1)勘验物证或现场,应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2)当事人或当事人成年家属应到场而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3)勘验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七、电子数据 (1)与本案事实有关的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电子签名、网络访问记录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证据。 (2)具有技术含量高、脆弱(易被伪造和篡改)、复合型、间接性等特点。 |